11 月 27 日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,通知表示已组织审查了《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》《IPTV 业务技术要求》《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》等三项标准文件,并批准为我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。
https://www.nrta.gov.cn/art/2023/11/27/art_113_66209.html
《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》《IPTV 业务技术要求》中说明,有线电视终端与 IPTV 终端端应提供「开机进入全屏直播」和「开机进入突出直播频道的交互主页」两种「开机模式」选项,系统默认设置应为「开机进入全屏直播」。
选择进入交互主页开机模式的,开机后默认焦点应停留在直播窗口,且如果用户在 20s 内无操作,应自动进入全屏直播;包括开机广告等特定内容在内的冷启动开机时间应不大于 35s,且宜具备待机快速唤醒功能;遥控器应具备快捷看直播频道的「看电视」按键。
《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》中说明,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宜小于 3s,应不大于 5s,应用的启动广告时间应包含在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内,如展现了广告,启动时间仍应符合该要求。
交互主页应设置显著、便捷的免费业务专区入口,从交互主页默认焦点至免费业务专区入口的操作次数不宜超过 3 次;交互主页不应设置弹窗广告;业务的订购或退订等相关操作,均应在用户界面上提供明确的提示说明和流程操作说明,且应提供确认付费或取消付费的明确操作步骤,不应设置「一键付费」相关操作。